今天报载消息称,陜西省富平县近日出台文件,决定把践行孝道文化情况纳入官员考察的重要内容,对不孝敬父母的官员将不予提拔或重用。县委当局要求在考察干部时,在履行正常考察程序的基础上,扩大考察范围,重点对其生活圈、交际圈、娱乐圈广泛走访了解,考察其在孝敬父母、善待配偶、和睦邻里方面的具体表现。县委组织部门将根据考察结果,对问题较轻的进行诫勉谈话,限期改正;对问题较重,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,进行批评教育,并不予提拔或重用;对问题严重,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,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免职、降职或提请纪检监察机关处理。 (联合新闻网2008年4月10日新闻)
这个规则初看起来似乎挺不错。至少今天也有地方当局明白“孝道”的重要性,而且将此与能否当官联系起来,对社会大众而言,更有一些直接的教育意义。不过,这种规定,其实千百年前就已经是皇帝任免官员的最基本条件了。而21世纪的今天,中共地方政府重提此一议题,显示对原本被批判到底的“封建社会”的一些“残渣”又有了新的认识。在帝制时代,官员是否能能遵守儒家基本道德标准,包括忠、孝、仁、智、信等等,任何一项有违犯的话,都可能被地方士绅或监察官员检举,从而仕途受到影响。不过,今天“地方组织部门”检查“孝道”,比起帝制时代以“地方士绅”以及直属中央的监察系统来厉行监督,显然还有还长一断距离。
不过,细细想想,孝不孝,以组织的名义来考察真的能有什么实际用处吗? 所谓“孝道”或“邻里关系”等等本来就是私事,何必以公权力干涉私生活。难道要回到传统王朝时代? 不过,如果是官员候选人,那么自然成为“公众人物”,私德也确实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检讨。只是,要当官的人,是否遵守基本道德,其实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,因此如果要真正了解官员候选人是否孝道,办法很简单,就是官员任免以民主选举代替组织考察,如此,每个选民对候选官员的德行自然心中都有一杆称,同时,公众舆论机关也会对他们进行严格监督,公众人物自然应该被列入监督之名单。如果其有任何不孝或不检点之行为,媒体自然会揭出,而选民自然会厌序,而其背后的政治党派自然会斟酌换人参与竞选,以免累及党誉。在此种机制下,官员候选人是否遵守孝道,或者其他个人私德方面有任何问题,便自然而然地被列入选民自觉考察范围。
组织部门来考察孝道或其他私德,是很难真正执行的,流于形式的可能更大。其原因在于,“组织部门”其实也是一些官员在操控,这些人与那些被考察的人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纽带,“考察”由于是“秘密进行”,因此究竟考察到何种程度,有没有考察,老百姓都不会知道。而被考察人之家属即使在平时对其不满,认为其对父母不孝,或在外面包二奶夜不归真家,或出口就骂动手就打粗鲁不堪,但是如果有人来调查,是否他们会讲真话呢?他们是否会考虑到实际的利益而不愿意将“家丑”外扬呢?在今天地方干部盛行“潜规则”的情形下,由于缺乏透明的舆论监督,“选民阶层”也没有真正形成,因此,要依靠几个“组织部的人”来对所有官员候选人的私德问题调查清楚,几乎是不可能的艰巨任务。
总之,官员任免重提孝道及私德应该是一件好事,只是如果要真的让每一个当官的都能在先在私德方面是公众典范,那么,首先要做的就是全面开放舆论监督,官员任免真正由选民及民代、以及通过选举产生的高层级政府来决定。如果选举当真,竞选当真,言论自由当真,自然就不用担心会把一个“不孝之子”或私德烂透的家伙推上高高的官位了。